為大力實施“名校優(yōu)生”集聚工程,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(zhàn)略,吸引優(yōu)秀高校畢業(yè)生來興工作,為興化經濟社會事業(yè)發(fā)展提供人才保障和后備力量,進一步改善興化黨政青年人才隊伍結構,決定面向部分重點高校選聘優(yōu)秀應屆畢業(yè)生。
一、選聘對象
1、面向部分重點高校選聘2017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(yè)生(具體高校名單見附件1);
2、面向部分重點高校選聘2017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(yè)生(具體高校名單見附件2),(其中,非興化籍生源的學生其本科階段須為附件1、附件2規(guī)定的重點高校畢業(yè))。
中共黨員(含預備黨員)、學生干部、獲得校級以上表彰獎勵者優(yōu)先;研究生本科階段為重點高校的優(yōu)先。
二、選聘數量及要求
2017年選聘15名左右,原則上資格復審入圍與選聘人數比例不低于3:1,低于上述比例則相應核減選聘人數。
三、選聘條件
1.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,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,志愿到基層鍛煉。
2.學習成績優(yōu)良,專業(yè)知識扎實,必修課程無重修或補考,能如期畢業(yè)并取得相應的學歷、學位證書。有一定的組織協調、綜合分析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。
3.身心健康,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心條件。
4.本科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(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碩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2周歲(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(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
5.專業(yè)原則上不作限制,興化經濟社會發(fā)展急需緊缺的專業(yè)優(yōu)先考慮。
四、選聘程序
選聘按照報名與資格初審、資格復審與面試、體檢、政審與研究確定、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。
1.報名與資格初審。應聘人員在2017年3月31日前,將報名材料(掃描文件)以電子郵件的形式發(fā)送至興化市青年人才儲備中心選聘優(yōu)秀高校畢業(yè)生專用郵箱:xhqnrccbzx@點擊瀏覽。報名材料包括《2017年江蘇省興化市青年人才儲備中心選聘報名表》(附件3)、身份證、學生證、戶籍證明、《畢業(yè)生雙向選擇就業(yè)推薦表》、相關表彰獎勵、任職文件等。
對照基本條件及相關要求對報名人員基本信息進行資格初審,根據初審結果確定面試人選名單。
2.資格復審與面試。面試前,考生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,黨員證明、表彰獎勵材料、《畢業(yè)生雙向選擇就業(yè)推薦表》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。凡提供虛假材料和信息的,取消面試資格。面試方式由興化市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,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。(對來興參加資格復審和面試的人員,統(tǒng)一安排食宿,并給予一定的交通補助。)
3.體檢。面試結束后,根據得分高低按1: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。體檢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組織進行。
4.政審與研究確定。政審由市委組織部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有關規(guī)定組織實施。政審合格人員提請市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擇優(yōu)確定擬選聘人員。
5.公示與聘用。擬選聘人選在興化政府網、興化黨建網公示。公示結束無異議的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(yè)協議書。2017年7月,擬選聘人選正式畢業(yè)后,憑本人就業(yè)報到證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集中辦理聘用手續(xù)。
五、培養(yǎng)管理
1.選聘人員一經錄用,簽訂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的聘用合同。聘用人員編制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(yè)性質,列入興化市鄉(xiāng)局級后備干部隊伍重點培養(yǎng)。
2.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,時間一般為一年,期間安排到鄉(xiāng)鎮(zhèn)或重點園區(qū)進行培養(yǎng)鍛煉。
3.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后,由興化市委組織部、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其進行試用期滿考核,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市級機關部門繼續(xù)培養(yǎng)鍛煉一年。
4.兩輪培養(yǎng)鍛煉期滿,由興化市委組織部、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其進行綜合考核,根據考核結果、個人專業(yè)特長及崗位適應情況,提出安排建議,提請市編委會討論。
5.對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不服從組織安排、違反聘用管理規(guī)定的人員,解除其聘用合同,人事關系轉入人才服務機構,由其自謀職業(yè)。
六、紀律與監(jiān)督
選聘工作貫徹“民主、公開、競爭、擇優(yōu)”的原則,嚴格程序和標準,選聘工作接受紀檢(監(jiān)察)機關和社會監(jiān)督。
七、本簡章由中共興化市委組織部、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。
咨詢電話:0523-83326133。
附件:1.2017年江蘇省興化市青年人才儲備中心選聘部分重點高校名單一.doc
2.2017年江蘇省興化市青年人才儲備中心選聘部分重點高校名單二.doc
3.2017年江蘇省興化市青年人才儲備中心選聘報名表.doc
中 共 興 化 市 委 組 織 部
興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附件1:
部分重點高校名單一(39所)
北京(8所):北京大學、清華大學、中國人民大學、
北京航空航天大學、北京師范大學、
北京理工大學、中國農業(yè)大學、中央民族大學
上海(4所):上海交通大學、復旦大學、同濟大學、
華東師范大學
湖南(3所):中南大學、湖南大學、國防科技大學
陜西(3所):西安交通大學、西北工業(yè)大學、
西北農林科技大學
四川(2所):四川大學、電子科技大學
廣東(2所):中山大學、華南理工大學
湖北(2所):武漢大學、華中科技大學
山東(2所):山東大學、中國海洋大學
遼寧(2所):大連理工大學、東北大學
江蘇(2所):南京大學、東南大學
天津(2所):南開大學、天津大學
黑龍江(1所):哈爾濱工業(yè)大學
安徽(1所):中國科學技術大學
浙江(1所):浙江大學
福建(1所):廈門大學
吉林(1所):吉林大學
重慶(1所):重慶大學
甘肅(1所):蘭州大學
附件2:
部分重點高校名單二(75所)
北京(18所):北京工業(yè)大學、對外經濟貿易大學、
北京化工大學、北京郵電大學、中國傳媒大學、中國礦業(yè)大學、中央財經大學、中國政法大學、中國石油大學、中央音樂學院、北京體育大學、北京外國語大學、北京交通大學、北京科技大學、北京林業(yè)大學、北京中醫(yī)藥大學、華北電力大學、中國地質大學
江蘇(9所):蘇州大學、河海大學、中國藥科大學、
中國礦業(yè)大學、南京師范大學、南京理工大學、
南京航空航天大學、江南大學、南京農業(yè)大學
上海(5所):上海外國語大學、上海大學、華東理工大學、
東華大學、上海財經大學
湖北(5所):中國地質大學、華中師范大學、華中農業(yè)大學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、武漢理工大學
陜西(4所):陜西師范大學、西安電子科技大學、
長安大學、西北大學
四川(3所):西南交通大學、西南財經大學、四川農業(yè)大學
黑龍江(3所):東北農業(yè)大學、東北林業(yè)大學、哈爾濱工程大學
河北(2所):華北電力大學、河北工業(yè)大學
廣東(2所):暨南大學、華南師范大學
安徽(2所):安徽大學、合肥工業(yè)大學
遼寧(2所):遼寧大學、大連海事大學
吉林(2所):東北師范大學、延邊大學
新疆(2所):新疆大學、石河子大學
天津(1所):天津醫(yī)科大學
山西(1所):太原理工大學
山東(1所):中國石油大學
湖南(1所):湖南師范大學
重慶(1所):西南大學
福建(1所):福州大學
江西(1所):南昌大學
河南(1所):鄭州大學
廣西(1所):廣西大學
云南(1所):云南大學
貴州(1所):貴州大學
海南(1所):海南大學
寧夏(1所):寧夏大學
青海(1所):青海大學
西藏(1所):西藏大學
內蒙古(1所):內蒙古大學
附件3:
2017年江蘇省興化市青年人才儲備中心
選聘報名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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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 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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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年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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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 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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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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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 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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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生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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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 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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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 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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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及學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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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何特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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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 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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郵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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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電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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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讀院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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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授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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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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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(系)以上單位授予的獎勵及時間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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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 人 |
我自愿報名參加“2017年江蘇省興化市青年人才儲備中心選聘”,服從組織分配,并承諾如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,否則自愿放棄選聘資格。 本人簽名: |